2024三江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0 04:43:4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三江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三江学院录取分数线:三江学院在黑龙江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34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68分;三江学院在江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6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2。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辽宁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5/89467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34/66357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68/18289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21/138965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0/163068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3/50167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6/117892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2/51972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64/255405 |
广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4/136050 |
广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2/47990 |
重庆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0/70847 |
重庆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1/22214 |
四川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4/188698 |
四川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8/76994 |
陕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6/101031 |
陕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9/28929 |
二、三江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参加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分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和办法
1.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进行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需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投档后,再进行专业调剂。
2.录取同分比较办法
(1)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统考考生,遵循江苏省有关艺术类的投档分构成办法录取(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音乐表演投档分为专业分)。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非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非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统考考生,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类统考的规则录取(美术类、表演专业遵循相应省份投档分构成办法,音乐表演投档分为专业分)。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非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提供查询。
三、三江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三江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按省厅分配名额,我校每年约4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学年8000元 | 无限制 | |
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奖励1500元 | 无限制 | ||
境外学生奖学金 | 1.部分资助5000-7000元/生; 2.全额资助2.4万元/生。 | 按省厅分配名额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400-1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按实际情况发放,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3000元、10000元 | 分省内、省外按照一定比例评定 | |
学年奖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的10% | ||
学校励志奖奖学金 | 每学年2000元 | 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 | ||
技能赛奖学金 | 100-10000元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80-5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俭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50个岗位 | ||
境外学生奖学金 | 部分资助5000-7000元/生; | 按省厅分配名额 | ||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费减免 | 文科减5200元;理科减5800元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本升硕 | 一次性奖励3000-10000元 | 无限制 | |
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就业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无限制 | ||
青年志愿者 | 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 | 无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