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1 10:36:1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京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京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南京师范大学在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4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94分;南京师范大学在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2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4。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河北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4/30144 |
河北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94/3329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52/14898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54/1271 |
辽宁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9/22281 |
辽宁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91/1785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14/12917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19/1217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34/22733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1/15453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0/1864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3/11494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6/1754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93/29212 |
广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0/10677 |
广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7/1129 |
重庆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61/16442 |
重庆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9/1871 |
二、南京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考生须通过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热爱外语类专业且英语基础扎实。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体育学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安排专业,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及运动健将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部分师范专业于第四学期进行师范专业分流。
三、南京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名额根据国家当年下拨至我校的人数确定,我校约为6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名额根据国家当年下拨至我校的人数确定,我校约为650人 | ||
国家助学金 | 三个等级:4300元/年、3300元/年、2300元/年 | 目前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贷尽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本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人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级奖学金 | 校长特别奖学金 | 8000元/人 | 30人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750元/人/学期 二等奖500元/人/学期 三等奖250元/人/学期 | 学生总人数的40% | ||
人民出版奖暨大学生年度人物 | 人民出版奖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10000元/人;人民出版奖励学之星、砺志之星、力行之星20名,5000元/人 | 30人 | ||
费孝通立德奖学金 | 6000元/人 | 23人 | ||
叶圣陶奖学金 | 3000元/人 | 10人 | ||
冯茹尔奖学金 | 特等奖10名,4000元/人 一等奖50名,2000元/人 | 60人 | ||
阳光奖学金 | 特等奖10名,5000元/人 一等奖50名,3000元/人 | 60人 | ||
苏交科创新奖学金 | 4000元/人 | 25人 | ||
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 | 一等奖10名,5000元/人 二等奖18名,3000元/人 三等奖18名,2000元/人 | 46人 | ||
瑞华圆梦海外交流奖学金 | 总金额20万元,每人不超过5万元 | 5人 | ||
校级助学金 | 伯藜助学金 | 5000元/人 | 200人 | |
瑞华启梦助学金 | 5000元/人 | 240人 | ||
天工发展助学奖学金 | 5000元/人 | 100人 | ||
瑞华春雨助学金 | 分为1000元、2000元、5000元三档,总金额49万元 | 280人 | ||
江苏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助学金 | 5000元/人 | 50人 | ||
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 | 2000元/人 | 40人 | ||
二级学院奖助学金 | 51项,148万元 | 70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200个岗位 | ||
学费、住宿费减免 | 根据学生在读期间实缴学费、住宿费标准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 | 约900人 | ||
特殊困难补助 | 校级特殊困难补助原则上每生每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院级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每生每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 | 无限制 | ||
方祖岐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 | 60万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