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工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3 03:58:01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京工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京工业大学录取分数线:南京工业大学在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5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2分;南京工业大学在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0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0。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河北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25/71670 | 439 |
河北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2/6479 | 430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80/42972 | 480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90/7529 | 490 |
辽宁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6/26454 | 360 |
辽宁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7/6446 | 404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72/21021 | 408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79/3195 | 430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96/56930 | 488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7/26196 | 482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96/24566 | 495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3/19052 | 518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2/4429 | 533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56/66193 | 443 |
广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3/29658 | 475 |
广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8/7842 | 528 |
重庆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1/44960 | 406 |
重庆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8/8060 | 407 |
二、南京工业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统一使用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予以录取;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五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同分比较的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自治区)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自治区)一般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等分类录取。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语言类专业除外)。
三、南京工业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京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 约占可参评学生人数的0.42%,2020年度奖励83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约占可参评学生人数的29%,2020年度奖励974人。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学年3300元/人,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分为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分学期发放。 | 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6.1%,2020年度秋季学期资助4452人。 | ||
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不限 | ||
服兵役(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教育资助 | 根据实际缴纳学费、国家助学贷款总额、应缴纳学费总额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不限 | ||
地方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根据实际应缴费学费确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 不限 | |
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补助 | 根据当年拨款及符合申请条件学生人数确定资助等级及金额。 | 申请且符合条件学生全部给予生活补贴,其后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按一、二、三等予以资助,其中一等资助人数为学生数10%,二等资助人数为学生数20%,三等资助人数为学生数40%。 | ||
在读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及应缴学费标准确定。 | 不限 | ||
赴苏北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 | 以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2014年前入学的不超过6000元/学年,2014年之后(含2014年)入学的不超过8000元/学年。 | 不限 | ||
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资助1500元/人 | 不限 | ||
困难学生医保参保费用减免 | 每学年减免150元/人。 | 不限 | ||
学校资助 | 绿色通道 | 暂缓交纳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生活物品和伙食补贴。 | 不限 | |
困难补助 | 特困生困难补助 | 一等补助:800元/学年;二等补助:500元/学年;分学期申请发放。 | 在籍在读学生总数的10%,其中一等、二等补助各占5%。 |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人每次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 | 不限 | ||
校内助学金 |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 | 根据当年在籍在读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人数及符合申请条件学生人数确定资助等级及金额。 | 申请且符合条件学生全部给予生活补贴,其后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按一、二、三等予以资助,其中一等资助人数为学生数10%,二等资助人数为学生数20%,三等资助人数为学生数40%。 | |
专项资助 | 寒衣补助 | 根据当年度招投标情况确定。 | 每个新生班级3套。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程车贴 | 根据申请学生人数及家庭所在地远近等酌情予以资助。 | 根据各学院困难学生人数确定,2020年度资助学生370人。 | ||
孤儿、烈士子女中秋节慰问 | 一次性资助200元/人伙食补贴和月饼、水果、酸奶等慰问物品。 | 不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每月最多不超过40小时。 | 约10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减免:学费全免;二等减免:学费的50%;三等减免:学费的30%。 | 占在籍在读学生总数的1%,其中一等减免不超过0.2%;二等减免不超过0.3%;三等减免不超过0.5%。 | ||
校内奖学金 | 学业优秀奖学金 | 特等奖:3000元/学年;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500元/学年;分学期评审发放。 | 占可参评学生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特等奖需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且单科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人数不定。 | |
单项奖学金(含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研究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 | 200元/学年,分学期评审发放。 | 占可参评学生人数的10%。 | ||
校长奖学金(下设学业优秀奖、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社会活动奖、公益实践奖) | 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 每年奖励25人。 | ||
本科生境外交流奖学金 | 根据交流目的地分为两类进行资助,其中参加亚洲以外国家或地区交流学习项目(简称“A类”)分以下等级进行资助:1.一等奖学金: 50000元人民币;2.二等奖学金: 30000元人民币;3.三等奖学金: 10000元人民币。参加亚洲国家或地区交流学习项目(简称“B类”)分以下等级进行资助:1.一等奖学金: 10000元人民币;2.二等奖学金: 8000元人民币;3.三等奖学金: 5000元人民币。 | 共计资助120人,A类、B类各60人。其中一等奖学金:A类、B类各10名;二等奖学金:A类、B类各20名;三等奖学金:A类、B类各30名。 | ||
就业奖励 | 毕业生启航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 元/人。 | 每年奖励100人 | |
西部省区援助行动就业奖励 | 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 不限 | ||
志愿服务援助行动就业奖励 | 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 不限 | ||
从戎报国行动奖励 | 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 不限 | ||
其他奖励 | 争先创优奖励 | 一次性奖励60-1500元/人。 | 不限 | |
优秀退伍大学生士兵奖励 | 一次性奖励500元及以上/人。 | 不限 | ||
戎耀先进个人奖励 | 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 不限 | ||
社会资助 | 校外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18000元/年,根据各捐赠单位要求确定 | 根据捐资单位要求确定,2020年度共评审57个项目,1412人次获奖励219.3万元。 | |
校外助学金 | 一次性资助500-5000元/年,根据各捐赠单位要求确定。 | 根据捐资单位要求确定,2020年度共评审发放30个项目,1191人次获资助365.1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