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3 07:57:05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京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南京大学在河北物理类录取分数线为668分,历史类录取分数线为651分;南京大学在山西理科最低分为653分,文科最低分为601分。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河北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68/548 | 439 |
河北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51/147 | 430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53/442 | 480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01/147 | 490 |
辽宁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80/502 | 360 |
辽宁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46/148 | 404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43/572 | 408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83/116 | 430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77/2787 | 488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68/810 | 482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645/3383 | 482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30/241 | 495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戏剧影视文学 | 619/467 | 495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64/515 | 518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39/142 | 533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668/1389 | 443 |
湖北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75/598 | 424 |
湖北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72/810 | 424 |
湖北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44/181 | 426 |
二、南京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南京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原则上不超过20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所有高考加分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六条 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学校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七条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应批次规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南京大学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设立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简称“南赫学院”)。南赫学院开设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向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授予两校学士学位。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大学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三、南京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京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指标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指标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指标评选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针对新生设置助学金5000元/人;特困补助和伙食补贴1500元/人,路费补助200-400元;生活学习爱心礼包500元/人 | 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成等级资助约400-500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补助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指标评选 | ||
西藏特殊专业免补 |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指标评选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5000元,一学年不超过7000元 | 无限制 |
寒假回家路费;春节留校补助;冬衣补助 | 路费200-400元/人,春节留校补助400元/人,冬衣补助400-500元/人 | 在校生6% | ||
校内奖学金 | 栋梁奖学金 | 每年:特等奖20000元;优秀奖2000元 | 特等奖不超过20人,优秀奖不超过50人 | |
人民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单项奖800元 | 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单项奖15% |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 2000元-20000元 | 按照捐赠方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进行评选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65-74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8.5元 | 约18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5800—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金 | 1000-3000元 | 每年评选总金额不超过350万元 | ||
社会捐赠助学金 | 2000-10000 | 按照捐赠方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进行评选 | ||
助力成长资助 | 技能提升资助(雨花斑斓成长计划) | 140元/每生 | 无限制 | |
圆梦翱翔国际交流计划 | 10000元-50000元 | 按照捐赠方与学校签订的国际交流奖学金协议进行评选 | ||
公益活动资助 | 280-300元/每生 | 无限制 | ||
第二课堂资助 | 20元/每生 | 无限制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报名成功未入伍500元/人; | 无限制 | ||
正式入伍者1000元/人。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