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北电力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5 04:23:3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华北电力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华北电力大学在辽宁本科批历史类录取分数线589分;华北电力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文科录取分数线504分;华北电力大学在陕西本科一批理科录取分数线591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华北电力大学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18/7202 | 448 | -2 | 物理必选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18/7202 | 448 | -3 | 化学必选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15/7700 | 448 | -1 | 不限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36/5599 | 472 | -1 | 物理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32/6310 | 472 | -3 | 化学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30/6632 | 472 | -2 | 不限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41/17653 | 488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602/22942 | 443 |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77/2778 | 483 | -3 | 物理必选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64/3665 | 483 | -2 | 不限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60/3977 | 483 | -4 | 化学必选 |
陕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1/6870 | 443 | ||
陕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9/2052 | 489 | ||
四川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26/11181 | 520 | ||
四川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7/3828 | 527 |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65/11485 | 480 |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46/1701 | 490 | ||
辽宁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02/10801 | 360 | ||
辽宁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89/1905 | 404 |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38/9265 | 408 |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04/1829 | 430 |
二、华北电力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
第十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学类由于专业类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除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按照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华北电力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华北电力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评选,约占学校总人数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7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 分三个等级,金额根据新疆教育厅拨款和困难认定结果审定。 | 按当地政府下拨的资助金额评选 | |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 4000元/人·年或3000元/人·年,连续资助2年 | 按下达的名额评选 | ||
饮水、洗澡、电话补助 | 185元/人 | 按下达的名额评选,约占学校总人数的20% | ||
西藏籍水利水电类专业学生 | 6600元/人 | 按下达的名额评选 | ||
校内资助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数额不超过1000元/次,每人每年累计获得校院困难补助项目不超过3项 | 无限制 | |
长期困难补助 | 长期困难补助数额不超过8000元/年,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长期补助;同一学年短期和长期困难补助相互独立不可兼得。特殊情况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 无限制 | ||
返乡补助 | 200元-500元/生 | 1000人/年 | ||
寒假留校学生慰问补助和爱心家访慰问补助 | 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C类)5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B类)300元/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A类)200元/生。 | 无限制 | ||
保险补助 | 80元/生/年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10000元/人 | 全校不超过10名 |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1600元;三等500元 | 分别为院系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10%、10% | ||
单项奖学金 | 300元/人 | 各类单项荣誉评选比例控制在院系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以内 | ||
社会奖学金 | 1000-5000元/人 | 按捐赠协议制定的名额评选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 | 约10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翱翔计划 | 资助综合素质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短期国内外访学、个人竞争力提升等项目。 | 根据项目方案确定 | |
彩虹训练营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综合技能、培养兴趣爱好等。 | 根据项目方案确定 | ||
成长型资助育人活动 | 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养成积极向上的性格和乐观平和的心态,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 根据项目方案确定 |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教助中心文件实际下达人数为准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教助中心文件实际下达人数为准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根据教助中心下达人数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贷尽贷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
地方政府资助 | 保定市毕业生求职补贴 | 一次性奖励2000元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酌情申报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伙食补助 | 每人每月50元 | 在校生100%覆盖 | ||
医保补贴 | 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给予100%或50%补贴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
就业补贴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补贴金额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
春节返乡补助 | 补助金额不超过往返学生票价格(硬座价格)的总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往返学生票价格(硬座价格)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不大于20%的补助 | 符合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约350人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1600元;三等500元 | 25%(一等5%,二等10%,三等10%) |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每学年5人 | ||
单项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元 | 各项单项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 | ||
社会奖助学金 | 500-8000不等 | 根据与捐助企业、个人协商确定资助人数 | ||
勤工助学 | 目前岗位工资标准:每小时12元 | 目前学校共设置约1200余岗位 | ||
学费减免 | 分为三等:免除全部学费、免除学费的50%,免除学费的33.3% (减免学费的总额一般控制在学费总数的3%,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 | ||
爱心救助金 | 依据个人情况而定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
还款救助金 | 第一类原则上必须给予救助;第二,第三类借款学生原则上优先给予救助,其中第一类借款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后三类借款学生只能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 | 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