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外交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5 04:46:5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外交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外交学院在江苏本科提前批物理类录取分数线637分;外交学院在安徽本科提前批文科录取分数线593分;外交学院在江西本科提前批文科录取分数线605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外交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江苏 | 物理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37/10153 | 448 | -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江苏 | 历史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22/1507 | 474 | -2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江苏 | 历史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15/2229 | 474 | -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27/7217 | 482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593/1676 | 495 |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15/5848 | 518 |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05/1227 | 533 | ||
四川 | 理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41/6625 | 520 | ||
四川 | 文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598/1282 | 527 |
二、外交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没有预留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外交学院在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录取。我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我校在当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执行本条所列录取分数标准。
第十一条 我校在施行提前批次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施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区、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只考虑考生的实际高考总分;实际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如无政策加分,依次比较外语笔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口试成绩。
第十三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按实际高考总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志愿级差;如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能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在施行提前批次顺序志愿的省(区、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实际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我校在施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采取征集志愿录取。经上述形式仍未完成的剩余招生计划经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区、市)。
第十五条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含)以上者方可录取。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我校对新疆协作计划(民族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高考外语口试暂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区、市)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在该省(区、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外交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外交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教育部分配名额和各院系参评人数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按教育部分配名额和各院系参评人数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按人均3300元/学年标准发放 | 依据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本专科饮水洗澡和电话补助 | 185元/人 | 依据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春节留校学生慰问补助 | 2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 一等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3%;二等将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7%;三等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15%。 | |
优秀学生干部 | 100元/人 | 优秀学生干部约占参评学生干部总数5% | ||
社会工作先进 | 100元/人 | 评选数量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2%以内。 | ||
冠名奖学金 | 《外交十记》奖学金1000元/人 | 本科生40人/年 | ||
梁洁华奖学金2500元/人 | 本科生25人/年 | |||
章文晋奖学金1500元/人 | 本科生研究生共评选20人/年 | |||
吴建民奖学金2000元/人 | 本科生20人/年 | |||
翔宇奖学金-学业奖学金2500元/人翔宇奖学金-交换生奖学金20000元/人翔宇奖学金-国组实习奖学金20000元/人 | 学业奖学金本科生25人/年;交换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共16人/年;国组实习本科生研究生共2人/年 | |||
勤工助学 | 13元/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依据当年设岗数量确定,一人一岗。 | ||
学费减免 | 减免数额视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