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东政法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5 06:54:4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华东政法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华东政法大学在浙江普通类录取分数线650分;华东政法大学在河北本科批物理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85分;华东政法大学在山东普通类录取分数线610分等,下文是华东政法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华东政法大学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录取率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29/5457 | 录取率 | 448 | -1 | 不限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85/23353 | 录取率 | 439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98/2880 | 录取率 | 430 |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70/10291 | 录取率 | 480 |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69/690 | 录取率 | 490 | ||
辽宁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26/5973 | 录取率 | 360 | ||
辽宁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03/1193 | 录取率 | 404 |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42/8712 | 录取率 | 408 |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60/303 | 录取率 | 430 | ||
江苏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36/10611 | 录取率 | 448 | -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江苏 | 历史 | 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26/1165 | 录取率 | 474 | -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50/12885 | 录取率 | 488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573/28602 | 录取率 | 482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2/34696 | 录取率 | 482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6/1486 | 录取率 | 495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565/4664 | 录取率 | 495 |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9/9749 | 录取率 | 518 |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591/12199 | 录取率 | 518 |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国家专项计划 | 589/12684 | 录取率 | 518 |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5/1202 | 录取率 | 533 |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593/2028 | 录取率 | 533 |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国家专项计划 | 581/3214 | 录取率 | 533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610/18380 | 录取率 | 443 |
二、华东政法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部分省份)和本科一批次(31个省份,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次、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
1.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学校录取标准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
侦查学专业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执行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学校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均不适用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3.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录取规则为学校按照未录满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序,将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未录满专业。
学校在部分省份的地方专项计划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以及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含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以及华侨港澳台学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同样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上海、浙江、北京、江苏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在上述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市)招办规定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如考生投档数超出计划数,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以及学校的同分比较原则划定招生计划1:1的考生范围,然后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4.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结合考生身体条件,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结合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三、华东政法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华东政法大学本专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本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校国家助学金档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具体档次结合我校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每生每年2000元-4000元范围内确定。)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符合的具体补助类型确定金额 | 无限制 |
春节返乡路费补助 | 300元 | 无限制 | ||
冬令补助 | 200元 | 无限制 | ||
节日补助 | 中秋:200元 | 无限制 | ||
春节:500元 | ||||
就业补助 | 非困难:300元 | 无限制 | ||
困 难:500元 | ||||
生活补助 | 8元 | 无限制 | ||
突发事件补助 | 800元-7440元(根据实际情况变动) | 无限制 | ||
献血补贴 | 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年综合奖 | 一等奖每人2000元 | 以综合测评成绩的高低评定:一等奖4%;二等奖8%;三等奖15% | |
二等奖1000元 | ||||
三等奖500元 | ||||
学年单项奖 | 学习优秀奖每人300元 | 学习优秀奖:年度智育成绩列班级的前10%(不含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 ||
思想品德奖每人300元 | 思想品德奖:年度德育成绩列班级的前10%(不含综合奖学金获得者); | |||
社会活动奖每人300元 | 社会活动奖: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且在学校团学组织、班级或团支部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者,可参评社会活动奖(不含综合奖学金获得者),评奖比例10% | |||
爱生奖学金 | 最高1000元,最低500元 | 按照当年在校生比例核定 | ||
宝钢优秀学生奖 | 每人10000元 | 至多1人 | ||
美迈斯上海地区法学奖学金 | 一等奖2名,每人13000元 | 2人 | ||
二等奖2名,每人7000元 | ||||
中豪律师奖学金 | 每人20000元 | 3人 | ||
中金缘法奖学金 | 每人10000元 | 25人 | ||
树英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7人 | ||
王汝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 国家级每人5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市级每人3000元 | ||||
文骏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申万宏源奖学金 |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 ||||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 ||||
曹漫之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洪丕谟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10人 | ||
黄平·杨放奖学金 | 奖金总额不超5万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集体2000元 | ||||
个人1000元 | ||||
沼田·毅石奖学金 | 总金额2万元,集体2000元,个人1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新华奖学金 | 总额为1万元:一等奖1名,奖金为3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为2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为1000元 | 6人 | ||
网进科技奖学金 | 每学年奖励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一等奖1名,每人15000元; | ||||
二等奖2名,每人10000元; | ||||
三等奖3名,每人5000元。 | ||||
思瑛创新奖学金 | 每学年奖励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奖励名额不超过10名,其中,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学生获奖名额不低于25%。 | 奖励标准视学生申请情况,由评委会决定 | ||
瞿子涵创新创业商业英才奖学金 | 奖励金额:一等奖 1名,每人10000元;二等奖 2名,每人6000元;三等奖7名 人民币4000元。 | 10人 | ||
榕湖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10人 | ||
“榕湖投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翰鸿支教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观韬中茂助学金 | 每人3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年利达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4人 | ||
中伦助学金 | 每人10000元 | 4人 | ||
“明珠之光”校友励学金 | 每人5000元 | 视协议具体情况而定 | ||
申万宏源助学金 | 每人1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奥盛助学金 | 每人1000元 | 20人 | ||
静斋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10人 | ||
国浩教育基金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25人 | ||
富兰克林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3人 | ||
陈三妹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20人 | ||
校庆助学金 | 每人1000元 | 20人 | ||
杨敬石·云熙励志奖学金 | 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游国权助学金 | 每人5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众达国际法律奖学金 | 每人22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贝克•麦坚时奖学金 | 每人15000元 |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酬金可参照上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1000人左右 | ||
学费减免 | (一)按所缴学费的100%、50%、25%、15%四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二)孤儿、烈士子女,可以减免学费的50%—100%。(三)父母一方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单亲家庭子女,或父母一方为残疾人的,可以减免学费的25%—50%。(四)因家庭发生意外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额学费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学费的15%—25%。(五)上一学年如获得校综合奖学金,减免标准在同一档次内采取就高原则。(六)上一学年有两门必修课不及格或上一学年平均绩点在2.0以下的,减免标准在同一档次内采取就低原则。 | 根据申请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