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5 07:08:49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在浙江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88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在山西本科批物理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97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在山东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58分等,下文是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录取率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97/35020 | 录取率 | 480 |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70/48047 | 录取率 | 396 |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69/11464 | 录取率 | 418 | ||
辽宁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4/23817 | 录取率 | 360 | ||
辽宁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35/30340 | 录取率 | 360 |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52/25759 | 录取率 | 408 |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6/18118 | 录取率 | 405 | -3 | 物理/化学(2选1)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0/24548 | 录取率 | 405 | -2 | 化学必选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9/24801 | 录取率 | 405 | -6 | 化/地/史(3选1)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9/27340 | 录取率 | 405 | -5 | 物/化/生(3选1)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5/28319 | 录取率 | 405 | -4 | 物理/化学(2选1)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9/29706 | 录取率 | 405 | -7 | 不限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6/30385 | 录取率 | 405 | -1 | 物理必选 |
江苏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6/52349 | 录取率 | 448 | -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江苏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64/63653 | 录取率 | 448 | -1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88/64949 | 录取率 | 488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2/47588 | 录取率 | 482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484/99023 | 录取率 | 482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3/17668 | 录取率 | 495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11/18217 | 录取率 | 495 |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2/29491 | 录取率 | 518 |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38/38803 | 录取率 | 518 |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4/8163 | 录取率 | 533 |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42/11749 | 录取率 | 533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58/62958 | 录取率 | 443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47/77626 | 录取率 | 443 |
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一、投档成绩
我校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二、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5之内;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征集志愿,按缺额计划1:1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降分录取。
三、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
1、上海市专业录取时,在院校专业组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各志愿间无级差。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规则:根据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缺额专业的录取最低分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调剂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则退档。
2、招生改革省市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五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直接投档到学校专业,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会退档;其他改革省市江苏、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在院校专业组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到专业,各志愿间无级差。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规则:根据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缺额专业的录取最低分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调剂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3.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剔除末位同分多余考生,按同分取舍规则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 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未递补录取的考生则退档。调剂规则:根据需调剂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按缺额专业的录取最低分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4.其他省市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无级差分。在同一批次中,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调剂规则同“招生改革省市”。
5.同分处理规则: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市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若无排序,则文史(历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物理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他不分文史、理工类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6.征集志愿
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7.少数民族预科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1:1投档,实现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市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如无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1.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外语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
2.美术与设计学类成绩计算方法:
上海市及其他省级招办对投档成绩有统一折算方法的,按其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无统一折算方法的省市,投档成绩依据我校折算公式计算,折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50。
3.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4.同分处理规则: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如无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则依次按专业统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市教委名额分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按市教委名额分配 |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3000元;二档3500元 | 按市教委名额分配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2000元 | 按需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500-2000 | 综合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总人数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每人每学期20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3%;二等奖:每人每学期10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7%;三等奖:每人每学期5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20%。 | |
勤工助学 | 原则上不低于12元/小时,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按需 | ||
学费减免 | 5000 | 当学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人数的0.5%范围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