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肥工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7 10:43:3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合肥工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合肥工业大学在宁夏本科一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49分;合肥工业大学在甘肃本科一批I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533分;合肥工业大学在四川本科一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600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397/-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49/6668 | 理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72/9529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533/6904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453/26447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488/7549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1/14857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77/40783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7/2338 | 文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0/22193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86/29967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2/4788 | 文科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3/10033 | 理科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83/2788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84/35617 | 综合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76/43523 | 综合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33/23139 | 综合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628/26923 | 综合 |
二、合肥工业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 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院校代码独立,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两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投档情况对调档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我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确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学校不予认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报考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第十九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23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如所在省无明确规定,学校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 500+文化分/文化满分×500)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第二十条 对参加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认定的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按国家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英语、印度尼西亚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专业需要美术基础,但不用加试。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实行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志愿、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培养拔尖创新、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为目标开设创新实验班,其招生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其中,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创新实验班由专业所在学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培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三个专业的创新实验班由专业所在学院与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培养,其他创新实验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另行确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创新实验班高考时统一招生,其他创新实验班将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内进行校内选拔,学生录取后由原专业转入创新实验班相关专业。
第二十七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开展2+2 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设在宣城校区,分别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先进载运工具)、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进校后外语主修俄语。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合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在校生人数的1%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4%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甲等4400元、乙等3300元、丙等2200元 | 约占在校生22%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300-1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专项困难补助 | 包括寒衣补助、伙食补助和路费补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400元; 单项奖学金100元,可与一二三等奖学金可同时获得。 | 23%(一等3%,二等6%,三等14%) 单项10% | |
少数民族预科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400元。 | 23%少数民族学生(一等3%,二等6%,三等14%)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300个固定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费金额,学生情况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 总金额约40万 | ||
企业和个人捐资奖助学金 | 博爱奖助学金、王正虎奖学金、晨露寒门奖学金、博爱助(奖)学金等40余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项目 | 按照设奖企业和个人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