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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8 07:28:3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81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在山东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84分等,下文是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4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录取率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河北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81/124810录取率439

河北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79/39324录取率430

山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405/88482录取率396

山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435/20228录取率418

辽宁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55/64366录取率360

辽宁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81/14773录取率404

黑龙江理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07/76988录取率287

黑龙江文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00/12172录取率341

重庆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66/57512录取率406

重庆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80/15119录取率407

安徽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7/38509录取率440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84/205944录取率443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42/24070录取率483-1不限
四川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6/136146录取率433

四川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6/34540录取率458

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录取及专业分配办法:根据录取规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录取计划满额,遇平行分数考生时,则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藏语类专业文科按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藏语类专业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当考生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

第十六条  甘肃省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其相关规则录取。即美术、书法类别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除750乘300乘30%+专业课成绩乘70%);唐卡、声乐、器乐、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成绩。然后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若排序成绩相同时,则美术、书法类考生按专业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唐卡、声乐、器乐、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按考生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除甘肃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审核录取;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要求在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照第十四条中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办法遵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分配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  专业加试要求:学校招收的藏语类专业根据所招生省(区)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试藏语文。

第二十条  甘肃省内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录取,按规定的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即可取得正式学籍,享有学校普通学生的所有待遇。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文化成绩及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测试等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校共奖励19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每年约320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每年约3680人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李政道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每年1人
高校特困生补助一次性奖励3000元每年约7人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在校生1-2%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在校生1%
校内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每年:一等2500元;二等2200元;在校生(一等5%,二等10%)
勤工助学岗位:每月约300元;约2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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