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六盘水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8 09:42:55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六盘水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六盘水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六盘水师范学院在四川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78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12分。六盘水师范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73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07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4/120776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男生 | 474/134240 | 物理类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9/34069 | 历史类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05/8848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27/22574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1/14893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3/35533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3/9928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7/27494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13355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2/30127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0/10399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民族班 | 415/88402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民汉双语民族班 | 408/96185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1/18466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民族班 | 513/21813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民汉双语民族班 | 510/23238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7/8621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7/25590 | 文科 |
二、六盘水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分数(位次)高的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位次)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该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成绩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复查期内,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
第二十二条 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三、六盘水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六盘水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2000-4000元(学校可根据当年预算自主分为1-3档) |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资金及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征兵入伍一次性奖励 | 本科毕业生每人不低于7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新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0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85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