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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北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9 10:04:26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西北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西北师范大学在浙江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37分;西北师范大学在河北本科批物理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95分;西北师范大学在山东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92分等,下文是西北师范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4西北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西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录取率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81/16780录取率472-8思想政治必选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71/19198录取率472(A)历史必选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65/20683录取率472-4物/化/生(3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64/20919录取率472-9历史/思想政治(2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56/22896录取率472-5物/化/地(3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49/24688录取率472-6物/史/生(3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41/26748录取率472-7物/史/政(3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38/27512录取率472-2物理必选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38/27512录取率472-1不限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中外合作办学509/34991录取率472-3物理/化学(2选1)
河北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95/106586录取率439

河北物理2023本科批中外合作办学493/109174录取率439

河北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509/24758录取率430

山西理科2023本科一批B段普通类480/42972录取率480

山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B段普通类430/71869录取率396

山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20/78503录取率396

山西文科2023本科一批B段普通类506/5202录取率490

山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75/10257录取率418

辽宁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68/58112录取率360

辽宁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76/15605录取率404

黑龙江理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04/40011录取率287

黑龙江文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425/8484录取率341

上海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70/27118录取率405-3历史必选
上海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49/32023录取率405-5物/化/地(3选1)
上海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46/32676录取率405-4物/化/生(3选1)
上海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37/34625录取率405-2物理必选
上海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37/34625录取率405-1不限
浙江综合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37/120810录取率488

浙江综合2023平行录取一段中外合作办学539/118768录取率488

安徽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2/124066录取率427

安徽理科202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459/127349录取率427

安徽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94/25454录取率440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92/186960录取率443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中外合作办学483/208669录取率443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638/6066录取率483-5历史必选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76/16084录取率483-1不限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75/16253录取率483-4物/史/地(3选1)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53/21291录取率483-3物/化/地(3选1)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45/23302录取率483-2物理必选

二、西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执行情况,对生源结构进行动态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位次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条  学校普通文理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普通文理类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须在组内专业进行调整);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均使用所在省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中包含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甘肃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甘肃省音乐学(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上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学(理论作曲)、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美术学(敦煌市就读)、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动画(敦煌市就读)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批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

第二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批次(不含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艺术体育类计划),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器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敦煌市就读)、动画(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三、西北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校共奖励30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在校生参评人数的4.5%,共534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约占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70%,共6029人
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李政道奖学金每生5000元3人
甘肃省属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每生3000元13人
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每生每学年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费4500元),生活补助资金由学校按照每生每月45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约400人
求职创业补贴每生1000元无限制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按当地实际拨付金额确定按学生实际人数确定
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每生6600元由当地部门确定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每生800-3000元金额不等无限制
专项补助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占参评学生总数的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单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 元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6%
学术科研奖奖励金额:1500 元
创新创业奖奖励金额:1500 元
从师从业技能奖奖励金额:1000 元
文体优胜奖奖励金额:1000 元
国(境)外学习奖学金奖励金额:1500 元
劳动实践奖奖励金额:1000 元
优秀学生干部奖奖励金额:1000 元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酬金按月计算,每月200-400元不等;临时岗位实行计时酬金制,报酬标准每小时12元校内单位每学年末根据用工需求提出设岗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招聘岗位
学费减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无限制
助力成长资助创新创业资助学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标准为:一般课题1000-1500元,重点课题2000-3000元;无限制
创新创业项目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3000-10000元,重点项目10000-30000元
应征入伍奖励每生4000元无限制

海外交流计划非学分类短期项目,原则上一次性资助3600-7200元/人不等;学分认证或学位联培项目(中外合作办学和留基委公派项目除外),资助标准为12000-24000元/学年不等
社会资助金中恒助学金每生5000-10000元不等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每生3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叶圣陶奖学金每生3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苏创夫王书培奖学金每生4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宁夏燕宝基金助学金每生4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林添禄资助金每生5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胡氏教育奖助学金每生3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资生堂集团奖助学金每生5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应善良资助金每生资助14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海鸥助学金每生10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日本华人企业家奖学金每生2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陈登助学金每生2000元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李婷武威助学金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每生4000-6000元不等以资助方提供名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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