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肥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9 10:12:5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合肥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合肥师范学院在陕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10分;合肥师范学院在广东本科批普通类物理类录取分数线498分;合肥师范学院在山东普通类一段普通类综合录取分数线48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0/84036 | 理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8/21262 | 文科 |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8/144987 | -20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物理类 |
湖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6/94723 | -101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类 |
湖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6/114843 | -10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物理类 |
湖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2/119128 | -10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物理类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88/197303 | 综合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0/70078 | 理科 | ||
福建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1/49015 | 2643(W999)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类 |
福建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5/52513 | 2643(W50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物理类 |
福建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8/69184 | 2643(W506)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物理类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66/50253 | 理科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60/13507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7/116830 | 物理类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0/33572 | 历史类 |
二、合肥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清),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九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3分及以上(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150分制)。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高校合作培养制药工程专业(3+1)学生。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安徽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省统考各模块录取,具体如下:
1.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主项成绩相同时,综合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省外考生根据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安徽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综合分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体育类高考综合分录取。省外考生根据生源省份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录取原则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体检结果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三、合肥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合肥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安徽省教育厅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每年约5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约占在校生20%(一等10%;二等6%;三等4%) | ||
生源地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符合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视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贫困生走访慰问金 | 500元 | 在校生5%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师范专业三等奖学金 | 按在我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学年度400元标准发放。即本科4年1600元,专升本两年800元。 | 无限制 | ||
考研奖励 | 每生2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约46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学业奖助学金 | 张应友张陈雪娟奖学金1500元/人张应友张陈雪娟助学金1000元/人江博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人 国元证券奖学金3000元/人 国元证券助学金2000元/人 存勇励学金3000元/人 | 依据各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