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哈尔滨剑桥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2:25:2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哈尔滨剑桥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哈尔滨剑桥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哈尔滨剑桥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287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41分。哈尔滨剑桥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4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72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9/183522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0/70593 | 历史类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9/87478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7/29212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287/8467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41/24550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5/13111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2/51972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18987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4/71555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1/13513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7/42197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7/16701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0/51700 | 文科 |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28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5/-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37/84364 | 理科 |
二、哈尔滨剑桥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公布的信息为准。以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如遇考生总分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无具体要求省份按数、语、外、综合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八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条 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政策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限英语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按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按专业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二学年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选择专业类中的一个专业,进入相应专业学习。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第十三条 学校美术类专业,专业课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文化课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如遇专业课同分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如再遇文化课成绩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理部门文件要求执行,无具体要求省份按数、语、外、综合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三、哈尔滨剑桥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哈尔滨剑桥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学校根据上级下拨指标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5%,学校根据上级下拨指标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学校根据上级下拨指标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评选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毕业年级申请,一次性补贴0.1万元/生 | 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毕业年级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按困难程度和突发事件的情况确定 | 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困难学生人数 |
校内奖学金 | 于越奖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2万元/生/年;二等0.15万元/生/年;三等0.05万元/生/年。 | 一等50人(不含一年级) 二等100人(不含一年级) 三等200人(不含一年级)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