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城市职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3:12:2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广西城市职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在青海本科二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09分;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在四川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33分;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在广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47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
青海 | 2023 | 本科二段 | 普通类 | 309/19640 | 理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二段 | 普通类 | 378/7363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189872 | 理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4/71555 | 文科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7/151448 | 理科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8/56144 | 文科 | ||
海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9/32847 | -1 | 不限 | 综合 |
海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8/33137 | -3 | 物/化/生(3选1) | 综合 |
海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2/34774 | -2 | 物理必选 | 综合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2/184604 | -20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类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7/191918 | -20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物理类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7/64437 | -2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历史类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9/90604 | -202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历史类 |
二、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调阅各省(区)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10%~120%的比例范围内,同时根据各省(区)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投挡原则: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不含艺术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的比较排序,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考生一旦被录取将不予退档换录。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身高要求: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三、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生活补助 | 100-1000元 | 无限制 |
临时困难补助 | 100-5000元 | 无限制 | ||
路费补助 | 20-1000元 | 无限制 | ||
学费补助 | 所需缴纳学费的部分或全部 | 在校生5%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000元 | 在校生2% |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 | 在校生2% | ||
企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8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8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5元 | 约10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就读当年部分或全部学费,实际金额参考当年专业收费标准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