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4:26:0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59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96分。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4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类别 |
江苏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9/165041 | -1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20/140531 | 综合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9/114828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6/34527 | 文科 | |||
湖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2/151188 | -10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1/152285 | -10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1/152285 | -108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29/154406 | -106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28/155461 | -105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3/48280 | -1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历史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2/48880 | -10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历史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1/49472 | -102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历史 |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3/152062 | -201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 |
海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2/26626 | -1 | 不限 | 综合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5/68303 | 物理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3/165628 | 理科 |
二、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学院按照各省指定的录取批次和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九条 学院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第十条 学院英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但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 学院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被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符合条件且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情况下,学院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分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鉴于报考独立学院考生最终就读的不确定性,为避免浪费学院招生计划,学院会电话联系投档考生,征询就读意见,考生在学院所属批次录取期间务必保持高考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通讯的畅通,表达真实就读意愿方可录取。
三、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500元/人 | 无限制 |
困难学生走访 | 每生1000元 | 在校生3人 | ||
校内奖学金 | 校内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30%-45%(两年一等为特等,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优秀干部 | 每人200元 | 5% | ||
特殊贡献奖 | 奖金500元 | 评选名额不超过10人 | ||
科技创新奖 | 每个项目奖励1000元 | 每年最多评选5个项目。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元 | 20人 | ||
助力成长资助 | 应征入伍资助 | 毕业生入伍资助2000元,在校生1000元。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