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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梧州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4:42:48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梧州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梧州学院在青海本科一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38分;梧州学院在四川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76分;梧州学院在山东普通类一段普通类综合录取分数线486分

2024梧州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338/14646理科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411/4369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8/85983理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3/23098文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99/105030理科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16/20593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6/136146理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7/33787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48/66704物理类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62/19471历史类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86/201589综合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2/99823理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506/28174文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3/135181理科
安徽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2/35998文科
浙江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11/150095综合
黑龙江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40/63980理科
黑龙江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97/12688文科

二、梧州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各专业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条件下,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原则上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小学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色盲;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制药工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学校建议因个人身体原因(残疾或其他缺陷)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三、梧州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梧州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800-3000元无限制
春节返乡路费300元1000人
过冬暖心物资200元1000份
学费减免本学年学费约20人
特别困难学生寒、暑假慰问金,新生入学补助500元36人
校内奖学金十佳全优生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5000元全校10名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学年1000元,    二等:每人每学年800元,     三等:每人每学年600元;一等:全校人数的1%,     二等:全校人数的5%,    三等:全校人数的10%;
师范专业奖学金一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每人每月100元;二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每人每月80元;三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每人每月40元。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均可获得每人每月50元的师范专业奖学金。一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按本专业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按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按本专业学生人数的85%评定。
三好学生奖励办法: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元。按全校学生总人数的1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元。全校学生干部人数的20%。

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元。评选对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专科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5%。

 学生精神文明奖奖励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给予获奖学生每人200元以上的奖金。无限制

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奖励办法: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先进班集体奖金500元,文明宿舍奖金200元。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班级总数的10%;文明宿舍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宿舍总数的3%。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4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约680个岗位
助力成长资助考取研究生奖励奖励金额:每人奖励1000元无限制
学生应征入伍资助正式入伍者:在校学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人。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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