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6:38:4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79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88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5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97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25/3765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86/7949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93/1475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2/3702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72/9529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35/2749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9/7782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1/16960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2/9277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9/25506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9/50863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8/13425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0/6527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7/21868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5/56570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37/13409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9/40250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2/9783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30/7186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63/12820 | 文科 |
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按1:1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学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学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将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投档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高考改革(3+1+2)省份再按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若再相同,则比较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报考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为英语,其中日语专业高考外语可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其他语种可安排相应教师指导学习。
第十九条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高考外语为英语,高考分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向新生寄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家庭突发情况而定 | 无限制 |
特困补助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回族学生特殊伙食补助 | 2000元/年/人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 | 24%(一等4%,二等8%,三等12%) | |
校友会奖学金 | 5000元/人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80-7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31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生全部学杂费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孵化资助:3000元-5000元/个;启动资助:5000元-10000/个;扶持资金:不超过20000元/个。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