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邵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8:25:4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邵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邵阳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邵阳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57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9分。邵阳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3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0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8/-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4/1857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8/4879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39/14480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07/4696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4/7450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1/23673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2/12853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1/30828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7/62167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9/17751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0/79710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5/19050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1/7878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5/23091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4/74850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4/15963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33/6983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34/20519 | 文科 |
二、邵阳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作为排序时的基准成绩,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的确定、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专业统考成绩x70%。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与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含省级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计划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湖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方为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除英语外,不宜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邵阳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邵阳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般一次不超过1000元/人 | 无限制 |
“学生资助政策下乡行”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金 | 800元 | 在校生0.3% | ||
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费资助 | 依据学生寒假返乡路程车票原件发放 | 在校生0.5% |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每年:甲等1500元;乙等800元;丙等500元 | 16%(甲等1%,乙等5%,丙等10%) | |
预科生奖学金 | 每年:甲等1000元;乙等500元;丙等300元 | 民族预科学生16%(甲等1%,乙等5%,丙等10%)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200-1000元/元 | 3%(创新奖学金2%,创业奖学金1%) | ||
培优奖学金 | 100-500元/元 | 无限制(除单项奖10%;优秀学生干部3%) | ||
校内助学金 | 助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6%(一等1%,二等2%,三等3%)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8元 | 约560个岗位 | ||
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3000-4000元/人 | 无限制 | ||
学校特困毕业生求职补贴 | 500元/人 | 按照家庭经济特困毕业生的25%的比例评定 | ||
社会资助 | 中科曙光助学金 | 5000元/人 | 196人 | |
旱龙助学金 | 5000元/人 | 10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