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8:51:1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9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1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在贵州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99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96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类别 |
天津 | 2023 | 本科批B段 | 普通类 | 490/39922 | -1 | 不限 | 综合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383/-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417/- | 文科 | |||
湖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9/143598 | -104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3/150088 | -10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2/43079 | -102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历史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7/45946 | -1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90/112468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1/37713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99/105169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6/30479 | 文科 |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8/- | 文科 |
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普通类专业考生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高低,结合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报考我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的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投档原则择优录取。
对于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等艺术类专业,我院组织校考的省份,按我院制订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我院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校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我院没有组织校考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并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若我院录取规则与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不一致,执行该生源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报考时,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院非英语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6%(一等1.5%,二等5.5%,三等9%) |
荣誉学子奖学金 | 每人每年2000元 | 全校四年级学生中共评选10人 | ||
英语单项奖学金 | 1.六级英语单项奖学金每人800元;2.四级英语单项奖学金每人500元; | 以符合评选条件学生实际为准 | ||
阳光奖学金 | 每人每年2000元 | 每学年评定一次,每次评选10人 | ||
平安校园贡献奖 | 每人每年500元 | 每学年评定5人 | ||
考研升学奖学金 | 1.考上985或者211院校研究生者,由学校奖励1500元;2.考上普通一本院校研究生者,由学校奖励800元;3.考上其他院校研究生者,由学校奖励500元;4.被境外大学录取的由国际学院根据联盟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提交奖励方案,由学校统筹奖励。 | 以符合评选条件学生实际为准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20-2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23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每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 每学年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