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9:44:51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在宁夏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67分;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在贵州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97分;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文科录取分数线47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14/-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7/20103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0/91247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97/107338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41175 | 文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1/155411 | 理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1/70339 | 物理类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3/136928 | 理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4/108828 | 理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47170 | 文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5/132298 | 理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4/44686 | 文科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08/153741 | 综合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33/66743 | 理科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65/18911 | 文科 |
二、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我院各专业均执行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投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3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极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2023年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1)普通类专业
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统一投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没有在招生录取文件中说明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的省份统一按照辽宁省的计算规则执行: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各省份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三、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省资助分配名额,一般为每年3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省资助分配名额,一般为每年140人左右。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分两次发放 | 省资助分配名额,一般为每年一等190左右,二等380人左右。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不涉及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不涉及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无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省资助分配名额,一般为每年7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端午节3000元;中秋节3000元;辅导员家访寒假3000元,暑假3000元;院长基金疫情经费3000,学生每月送诊费约5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3000元 | 每年20人左右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人;二等700元/人;三等400元/人 | 在校生的20%(一等2%,二等5%,三等13%) | |
董事长奖学金 | 每年:1500元/人 | 每年46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20-380元/人; | 78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5600元--全免/人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先进集体、个人奖励 | 每年2.5万 | 不超过全校学生班级总数的10% | |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一般不超过全院学生总数(不含当年新生)的5%,“大学生标兵”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总数(不含当年新生)的3%。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人数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总数(不含当年新生)的5%。 | ||||
学风建设创优奖励 | 1.优良学风班级:每学年10-12个;2.优良学风寝室:每学年不超过有参评条件的校内总寝室数的15%; 3.优良学风标兵:每学年10-12人;4.优良学风先进个人:每学年不超过有参评条件的在校生总数的5%。 | |||
创新创业资助 | 每年6万 | 无限制 | ||
竞赛补助 | 每年4万 | 无限制 | ||
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报名成功未入伍100元/人;正式入伍者600元/人。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