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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9:55:3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湖南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湖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40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36分。湖南师范大学在广西本科一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63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83分

2024湖南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类别
新疆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84/-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15/-文科
宁夏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52/6382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43/836文科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396/6720理科
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480/1001文科
陕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34/19199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10/9068文科
四川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98/23215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76/4018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540/23650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536/5522历史
广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63/12387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83/2788文科
江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81/15417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91/2171文科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548/25772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554/4657历史
山西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555/14031理科
2023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545/1754文科
浙江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630/25337综合

二、湖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数、外、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语、数、外、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类)。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剩余计划进行调剂。

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对于报考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单列计划、面向新疆吐鲁番地区援疆扶贫计划、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我校世承书院实施现代制书院培养模式,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具体选拔与培养方式见专项简章。

第三十二条 我校试点实施“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双学位”),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湖南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无限制
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救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无限制
寒衣补助价值200元左右的御寒物资全校大一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总数的30%左右
绿色通道物资补助价值100至900元不等的物资补助无限制
寒假留校学生春节慰问500元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以全校全日制本科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总数为基数,特等奖学金按1.5‰评定;一等奖学金(含特等奖学金)按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20%评定。
勤工助学每月280-800元约1100个岗位
学费减免减免2000—6000元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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