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华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10:16:26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华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南华大学在辽宁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7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07分。南华大学在广西本科一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0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52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17/-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21/10034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1/1944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80/8514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77/1071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51/56740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95/12615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88/35216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9/7266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9/45960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6/10009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06/32805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2/7120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1/30167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1/6469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7/58576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7/10499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501/33237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508/4962 | 文科 |
二、南华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2023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测试、考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大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大类)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执行。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优质本科专项计划、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别,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三、南华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华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冬衣冬被补助 | 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20%(一等3%,二等5%,三等12%) | |
地矿类专业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 无限制 | ||
单项奖 | 创新创业奖:500~10000元;学科竞赛奖:300~2500元;文体竞赛奖:100~2500元;精神文明奖:奖励标准视其影响确定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000个岗位 | ||
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减免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
主题教育活动资助 | 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 | 无限制 | ||
社会实践活动资助 | 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 | 无限制 | ||
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按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助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为500元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