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3:30:1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在新疆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57分;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在甘肃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37分;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在贵州本科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374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287/- | 理科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80/- | 理科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7/- | 文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3/23295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37/84364 | 理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160/118095 | 理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275/68667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9/124858 | 理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89/163608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3/44688 | 文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4/131890 | 理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41/209938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41564 | 文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1/99521 | 文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189872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3/72430 | 文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5/83187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7/31920 | 历史类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7/151448 | 理科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92/233452 | 理科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0/79798 | 文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5/131118 | 理科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00/259240 | 理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5/49483 | 文科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8/151490 | 文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7/166897 | 理科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4/271028 | 理科 |
二、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1、调档比例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00%比例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调档录取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其他省份: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2019年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准,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省份,学 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调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调档录取。
其他省份:按照招生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当地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录取;剩余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考生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安排
普通类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对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如何排序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采用“3+3”选考方式的,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采用“3+1+2”选考方式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艺术类)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00%比例调档。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并执行当地统一投档规则。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条件。
辽宁省: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计划,分别调档录取。艺术类本、专科各专业分别在辽宁省艺术类本、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其他省份: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省招考委制定的艺术类招生办法要求执行。
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占全部在校生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省每年奖励1500名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董事长奖学金 | 10000元 | 每院系一名 |
校长奖学金 | 5000元 | 每个专业一名 | ||
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 | 特等10000元、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 | 特等评选比例为录取新生总人数的1‰,一等评选比例为录取新生总人数的1‰,二等评选比例为录取新生总人数的3‰。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500元 | 在校生4%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名学生每月400元; | 约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全额学费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