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6:51:0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32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49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在江西本科一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18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50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2/65831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1/24277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32/31267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08/38694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82/47609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310/75871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佳木斯校区 | 369/52518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49/5695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14/10063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佳木斯校区 | 400/12172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8/5415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3/98519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0/9176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5/28702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22/6324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9/127143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7/16072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4/30037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7/5814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0/118635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3/9571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0/31513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85/3659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0/83773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9/5600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9/19387 | 文科 |
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公布的信息为准。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条 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录取顺序;若无成绩排序规则,按照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外语、综合、语文的顺序排序录取;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综合、数学的顺序排序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成绩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2.考生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
第十一条 在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三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
第十四条 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八年制中医学类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授课;佳木斯学院所有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或俄语授课。
第十五条 护理学专业建议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的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药类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医药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校不设预留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均为100%。
三、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毕业年级申请,一次性补贴0.1万元/生 | 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毕业年级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疾病临时补助。在校期间,患非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住院每天50元给予因病生活补助,上限为30天;所患疾病属于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因病生活补助3000元;2.伙食临时补助。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间因遭受突发事件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上暂时性的经济困难,给予一次性临时伙食补助1000元;3.御寒临时补助。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择若干给予御寒补助500元/人;4.就业临时补助。前往外省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择若干给予就业补助500元/人;5.孤儿生活补助。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认定结果,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的资助对象一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没有被认定但确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突发性或临时性致贫的学生,也需要出具一定的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核实。 |
校内奖学金 | 一等1000元; | 25%(一等5%,二等7%,三等13%)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
新生奖学金 | 10000元/人 | 10人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4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视情况而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金额视情况而定) | 无限制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学院奖学金 | 按公式: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70﹪+学年量化累计分×30﹪计算结果排名。(1)一等:1000元,按5%比例评定;(2)二等:600元,按7%比例评定;(3)三等:300元,按13%比例评定。 | 视情况而定 |
学院助学金 | 按公式:学期学习成绩总分×70﹪+学期量化累计分×30﹪计算结果排名。(1)一等: 500元,按在籍数的5%评定。(2)二等: 350元,按在籍数的12%评定。(3)三等: 200元,按在籍数的18%评定。 | 视情况而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临时岗位:视岗位而定 | 视情况而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