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牡丹江医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7:13:1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牡丹江医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牡丹江医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牡丹江医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54分,本科一批B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36分。牡丹江医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90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5/106586 | 物理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7/58576 | 物理类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54/25239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36/30155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74/50595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316/73526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77/16501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0/80056 | 理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5/97531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2/82164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4/71373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9/64319 | 理科 |
二、牡丹江医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者,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在调档时予以认可,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3、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4、学校调档比例为100%,不设预留计划;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不限制语种。
5、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不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我校将正常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作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即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录取顺序;若无排序规则,则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新高考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3、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调剂到缺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相同专业按投档成绩(即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排序。
5、如无特殊规定,招生录取规则与专业录取要求按以上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地区,具体要求以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三、牡丹江医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牡丹江医学院(学校全称)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结合学生困难情况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生/年 | 无限制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20元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励志奖学金 | 1000元/人/年 | 约200人 | ||
校内助学金 | 2300元/人/年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