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8:09:4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浙江平行录取一段录取分数线533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山东普通类一段录取分数线511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河北本科批物理录取分数线530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8/29946 | 448 | -1 | 物理必选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7/30205 | 448 | -3 | 物理/地理(2选1)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7/30205 | 448 | -4 | 化学/生物(2选1)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3/31160 | 448 | -2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55/23152 | 472 | -1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46/25427 | 472 | -4 | 物理/地理(2选1)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43/26224 | 472 | -3 | 不限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42/26477 | 472 | -2 | 物理必选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二段 | 普通类 | 579/74849 | 274 |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33/125323 | 488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11/142466 | 443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494/180917 | 443 | ||
湖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0/56139 | 415 | -101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湖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29/56902 | 415 | -10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广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96/37696 | 475 | ||
广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5/144227 | 347 | ||
广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1/17091 | 428 |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0/66510 | 439 |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498/102809 | 439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1/16560 | 430 | ||
四川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1/63567 | 520 | ||
陕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65/48227 | 443 | ||
重庆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28/76886 | 406 |
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专业清”原则。(本章程所说“专业”包括具体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大类。大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录取原则如下:高考改革省份按该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投档比例大于100%时,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定确定先后顺序;如所在省既没有具体要求、也没有提供同分排位,我校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确定先后顺序规则同上)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已提前确定了拟招生专业(大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以上各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港澳台侨联招、台湾学生学测免试入学录取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
除以上特殊说明的专业外,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凡被录取考生多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也可修读学校开设的其它外语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及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我校2023年不在各省组织专业校考或单独测试。
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凡投档进入我校阅档范围的考生,按照我校排序规则排序后进行阅档及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
我校排序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40%、专业课成绩乘以60%,两项成绩相加计算综合分数。以此综合分数排序,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对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教育部及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网及其他官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每年约奖励75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每年约11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每年约84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各高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的4-6%,专项用于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勤等资助项目,具体资助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 |||
本科学生奖学金 |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7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进行评选;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5%进行评选;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15%进行评选。 | ||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3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200元/人·年。 |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进行评选;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5%进行评选;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15%进行评选。 | |||
3.积极进取奖学金200元/人·年。 | 3.积极进取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进行评选。 | |||
4.专业奖学金800元/人·年。 | 4.专业奖学金按地质工程专业学生数的20%进行评选。 | |||
5.毕业学年本科学生只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 5.毕业学年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进行评选;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5%进行评选;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15%进行评选。 | |||
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 | 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 | 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 | ||
特等奖奖励5000元; | 特等奖,1人; | |||
一等奖奖励3000元; | 一等奖,5人; | |||
二等奖奖励2000元; | 二等奖,10人; | |||
三等奖奖励1000元。 | 三等奖,20人。 | |||
孟瑞鹏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无限制 | ||
临时困难补助 | 1.本人或家人身患重病,或因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 地震、台风、海啸、干旱、洪涝等)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基本生活 受到较大影响者,资助 1000—2000 元; | 无限制 | ||
2.个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临时性经济困难者,资助 500—1000 元; | ||||
3.寒暑假返乡路费不足者资助 200-500 元; 其他需要给予资助的经认定后酌情发放。 | ||||
勤工助学 | 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根据岗位性质及上岗时间,给予每月每岗240元-480元不等的酬金。 |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学年约52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