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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9:58:3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在四川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43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88分。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59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96分

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434/74850物理类
2023本科批普通类450/20500历史类
河北2023本科批普通类454/162309物理类
2023本科批普通类465/47422历史类
山西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412/-文科
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76/-理科
黑龙江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78/49095理科
江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9/114853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96/34965文科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73/233772综合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3/178046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88/49536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44/68771物理类
2023本科批普通类459/20196历史类
贵州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83/122235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7/41635文科
青海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311/19289理科
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393/5942文科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68/19886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9/5739文科

二、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顺序志愿录取省市,其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专业时,如考生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高考加分。

第十三条 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理科类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及不分文理类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除日语和朝鲜语专业外,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舞蹈教育专业参加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类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参加所在省(区、市)相应本科批次录取。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教委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根据教委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教委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一般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根据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教委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大中专(技)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金3000元/人无限制
校内资助校内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每年:特等5000元;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600元;四等300元;约占评选范围学生人数的24.83%(特等0.3%,一等0.64%,二等1.25%,三等9.59%,四等13.04%)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2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8元149个岗位
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按照学院有关规定酌情给予学费减免及困难补助无限制
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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