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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南城建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10:45:2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河南城建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河南城建学院在浙江平行录取一段录取分数线510分;河南城建学院在山东普通类一段录取分数线478分;河南城建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录取分数线461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4河南城建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河南城建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北京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74/37495448-2物/史/地(3选1)
北京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68/38695448-1物理必选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12/34231472-3物/化/地(3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11/34486472-6物/史/地(3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10/34734472-5物/化/生(3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08/35241472-1物理必选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08/35241472-4物理/化学(2选1)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A段普通类508/35241472-2不限
浙江综合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10/151664488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78/219704443

湖南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50/131789415-102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湖南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61/38086428-101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广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1/102899347

广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3/36754428

河北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61/152362439

河北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70/44497430

广东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95/149035439-201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四川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6/136146433

四川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8/76994458

陕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04/88982336

陕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6/18338403

二、河南城建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相同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河南城建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河南城建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0%;

三等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校内奖助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在校生21%

(一等2%;

二等4%;

三等15%)

单项奖学金100-10000元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
勤工助学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
社会助学设立“省规划总院奖学金”、“常绿昭德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标准为1000元-3000元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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