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开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2:10:4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开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开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南开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61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67分。南开大学在江西本科一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634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62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56/2022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30/373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15/1751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理科试验班特色培养 | 603/2501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67/226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39/3615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37/439 | 历史类 | |
江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34/2757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国家专项计划 | 613/6146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25/411 | 文科 |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19/584 | 文科 | |
2023 | 本科一批 | 国家专项计划 | 618/602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56/3351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11/503 | 文科 |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608/637 | 文科 |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93/1701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594/1385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理科试验班类 | 586/1780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599/183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550/387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565/77 | 文科 |
二、南开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分数线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要求。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南开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4300元范围内。 | 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给予教材费、餐费、军训服装费、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通信费用等方面的物质资助。 | 根据当年申请情况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天津市下达名额确定 | |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 根据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当年通知执行 | 根据天津市下达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优秀奖:一次性奖励10000元提名奖: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优秀奖:10名提名奖:10名 |
公能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在校生5% | ||
学业优秀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元 | 在校生6% | ||
创新奖学金 | 在校生3% | |||
学业进步奖学金 | 在校生2% | |||
社会公益奖学金 | 在校生2% | |||
学生服务奖学金 | 在校生2% | |||
文体奖学金 | 在校生2% | |||
参军入伍奖学金 | 入伍期间2年一次性奖励16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中西部基层就业奖励金 | 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 | 根据就业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原则上每月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5元 | 约1500个岗位 | ||
学费代缴 | 减免学费标准的50%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留学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5000-20000元 | 根据当年申请情况确定 | |
校外交流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学年(学期)学费标准的50%-80% | 根据当年申请情况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