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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工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4:33:0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湖北工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湖北工业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在辽宁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69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29分。湖北工业大学在江西本科一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69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53分

2024湖北工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类别
新疆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84/-文科
宁夏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26/9346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91/3073文科
青海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360/11162理科
2023本科一段普通类425/3386文科
陕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488/36726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12/8736文科
甘肃2023本科一批I段普通类479/18301理科
2023本科一批I段普通类500/5645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504/38768物理
广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12/30067理科
江西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69/20953理科
2023本科一批普通类553/8481文科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569/19303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529/7482历史
浙江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94/58237综合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552/71499综合
2023普通类一段中外合作办学496/176302综合

二、湖北工业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四条 学校美术类在湖北省属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在湖北省属本科普通批批次,湖北省以外的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录取时以各地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时严格按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对生源特别充足的省(区、市)用预留计划进行顺序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高水平运动队以及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提供。

第十七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八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分别按照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

第十九条 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折算】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非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达到所属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录取资格线或优录线。文化合格,按高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业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共有四个大类招生专业,实施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过程塑造,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前期学习大类公共课程,后期根据学生意愿按专业分流培养,学习专业课程。大类培养专业包括: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其他的均按照专业进行招生。

三、湖北工业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湖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中西部地区生源
校内资助绿色通道在开学报到期间,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元;约350个固定岗位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困难补助临时生活补助视具体情况,予以500-2000元补助无限制
专项困难补助视具体情况,予以100-1000元补助约为在校生5%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一、二、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为在校生的3%、10%、12%(创新学院10%、20%、30%)
学习进步奖甲等300元、乙等200元依据评选条件产生
优秀毕业生奖励1000元评选比例为在校生的12%
科技文化竞赛奖励根据情况奖励个人或团体300-8000元不等依据评选条件产生
考研奖励根据成绩情况奖励500-2000元。依据评选条件产生
感恩之星1000元全校10名
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5000元;“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00元。“十佳大学生”和“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各10名
“铸梦工程”能力提升资助根据培训项目确定每学期参训学生人数不低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0%
社会资助红安“惠农学子”助学金10000元(每月发放10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由捐助方确定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3000元由捐助方确定
燕宝奖学金4000元(连续奖励4年)由捐助方确定
其他社会资助捐助方确定资助标准由捐助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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