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美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7:32:48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四川美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四川美术学院在浙江普通类录取分数线602分;四川美术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36分;四川美术学院在山东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48分等,下文是四川美术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四川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录取率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4/19530 | 录取率 | 448 | -1 | 物/史/地(3选1)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99/12824 | 录取率 | 472 | -3 | 物理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97/13243 | 录取率 | 472 | -4 | 物/史/地(3选1)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85/15826 | 录取率 | 472 | -2 | 不限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6/60653 | 录取率 | 439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8/11740 | 录取率 | 430 |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58/54639 | 录取率 | 396 |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65/12359 | 录取率 | 418 | ||
辽宁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0/19027 | 录取率 | 360 | ||
辽宁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5/10830 | 录取率 | 404 |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1/16921 | 录取率 | 405 | -1 | 物理必选 |
上海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8/17631 | 录取率 | 405 | -2 | 物/地/史(3选1)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02/50830 | 录取率 | 488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2/100794 | 录取率 | 427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7/24251 | 录取率 | 440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48/76055 | 录取率 | 443 | ||
湖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0/34458 | 录取率 | 424 | -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湖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4/12136 | 录取率 | 426 | -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二、四川美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和规定,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均文理兼招,录取原则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已实行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学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和学校自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按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
(二)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高考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对应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满分×40
综合分测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如遇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专业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四)若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五)录取排名方式:
1.造型类和设计类: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录取原则重庆考生单独排名录取,重庆市外考生全国排名录取。
2.书法类和理论类:按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
3.普通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二十五条 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满分不是750分的按750分折算。
三、四川美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四川美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 | 在校生约30%(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无限制 |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 全额奖学金 | 全额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学年应缴学费的100%。最高15000元。 | 全额奖学金奖励名额原则上每学年全校不超过 10 人。 |
一二三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每学年为 4500 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为 2500 元 ;三等奖学金每学年为 1500 元。 | 一等奖学金按同级同类学生总数的 1%范围内评定 ;二等奖学金按同级同类学生总数的 4%范围内评定 ;三等奖学金按同级同类学生总数的10%范围内评定。 | ||
校内其他奖学金 | 学校励志奖学金 | 每学年1500元 | 不限制评选比例,不分等次 | |
单项奖学金 | 按级别不同每学年100-100000元不等 | 不限制评选比例 | ||
优秀学生表彰奖励 | 100-600元 | 学校每年按学生比例下达名额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 | 每年约4000余人次 | ||
临时岗位:按每小时18元。 | ||||
学费减免 | 每学年学费减免人数和金额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准 | 人数和金额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准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2000元不等 | 人数和金额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准 | |
春节慰问金 | 300-500元 | 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专项奖学金 | 新生特别奖学金 | 5000元/人 | 每年约30人 | |
外出实践教学展优秀作品奖 | 800元/人 | 人数和金额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准 | ||
基础教学展优秀作品奖 | 800元/人 | 人数和金额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准 | ||
学院奖 | 2000元/人 | 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 | ||
学生作品年展优秀作品奖 | 1000元/项 | 人数和金额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准 | ||
优秀毕业生奖 | 1000元/人 | 应届毕业生的10% | ||
就业专项奖励 | 2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