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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7:54:0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在浙江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10分;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60分;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在山东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76分等,下文是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2023各省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科类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录取率省控线专业组选科要求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B段普通类491/39663录取率472-2物理必选
天津综合2023本科批B段普通类491/39663录取率472-1不限
河北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60/153798录取率439


河北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59/51057录取率430


山西理科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72/-录取率344


山西文科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414/-录取率369


辽宁物理2023本科批普通类428/77916录取率360


辽宁历史2023本科批普通类449/20707录取率404


黑龙江理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61/55651录取率287


黑龙江文科2023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386/14672录取率341


上海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10/39977录取率405-2物理必选
上海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408/40349录取率405-1不限
浙江综合2023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510/151531录取率488


安徽理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1/149709录取率427


安徽文科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68/38114录取率440


山东综合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76/225754录取率443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34/26105录取率483-2不限
海南综合2023本科批普通类529/27481录取率483-3物理必选

二、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六条 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 以内,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八条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普通类(非艺体)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没有明确规定排序规则的省份,则依次比较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若相同再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要求,我校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

第二十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面向该省(市、区)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山东省、重庆市、河北省、福建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辽宁省等新高考省份考生,按公布的选考科目(含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等)要求录取。

三、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在校生约30%(一等5%;二等15%,三等10%)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无限制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800元/人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1000-20000元,具体资助金额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一次性资助。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新生入学奖10000元/人,分四年发放20人/年
学习优秀奖一等奖 3000 元/人无限制
二等奖 2000 元/人
三等奖 1000 元/人
社会贡献奖600元/人无限制
文体优秀奖个人项目奖:一等奖 800 元/人无限制
           二等奖 500 元/人
团体项目奖:一等奖 3000 元/项
           二等奖 2000 元/项
创新创业奖一等奖 2000 元/项无限制
二等奖 1000 元/项
三等奖 800 元/项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500-800元约230个岗位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学费、住宿费减免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减免额度无限制
节日慰问300元/人(寒暑假慰问以实际情况为准)每年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每个节日慰问500人(寒暑假慰问以实际情况为准)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活补助每生每月33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可通过国家助学金等各类方式进行资助无限制
寒暑假路费补贴市内每生100元,市外每生200元无限制
孤儿及残疾学生生活补助孤儿5000元/人/年,残疾学生3000元人/年。无限制
考研补助以考研报名费用为标准,全额补助。无限制
优秀留学生资助5000元/生每学年2名
考研奖励3000元/人。无限制
学科竞赛奖励300-2000元/人无限制
国际项目奖励游学、实习项目1000元/人,访学项目1000-5000元/人。无限制
支边青年奖励3000元/人无限制
应征入伍奖励3000元/人无限制
自主创业奖励500元/人无限制
基层就业奖励1000元/人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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