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北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9:20:5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东北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东北大学在新疆本科一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515分;东北大学在甘肃本科一批I段工科试验班理科录取分数线517分;东北大学在四川本科一批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581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5/- | 理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68/2193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5/2061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0/10437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541/5837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工科试验班 | 517/9558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478/18551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20/13386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工科试验班 | 610/17574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81/3185 | 文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8/11724 | 物理类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7/9188 | 理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88/32928 | 综合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15/8027 | 物理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609/9244 | 物理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91/1785 | 历史类 |
二、东北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47、48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六条 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三、东北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东北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本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每年约27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每年约640人 | ||
国家助学金(本科) | 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 | 每年约32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困难学生自主申请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根据毕业生实际就业情况确定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根据国开行反馈生源地贷款情况、入学前电话家访及报道当天摸排实际情况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分“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进行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当年拨款总额按比例进行设置。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拨付文件确定 | |
西藏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学生免补 | 每学年6600元 | 根据西藏教育厅拨付文件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原则不超过1000元/次。 | 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路费补助 | 1.返乡返校路费根据困难学生生源地域,按一定标准发放; 2.毕业生求助路费补助,按照通知要求实报实销。 | 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 ||
大病特事补助 | 发放金额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确定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东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2000元/人·年二等1000元/人·年三等600元/人·年(毕业年级评定一学期) | 一等占专业人数3%二等占专业人数10%三等占专业人数20%具体名额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专项奖学金 | 1000-10000元 | 根据学院提名实际情况确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酬金每月最高650元(含绩效工资) | 2000余个 | ||
发展型资助 | 受助学生回报社会实践项目 | 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学生社会实践交通费及住宿费。 | 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组队参加 | |
专业技能加强项目 | 按照通知要求及实际报名费情况报销上限为600元 | 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 ||
优秀困难学生(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 | 按照通知要求,全额资助交通费、短期交流费。 人均约8000-30000元 | 按照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确定最终名额 | ||
“自强之星”励志典型奖学金 | 自强之星标兵3000元/人 自强之星1000元/人 | 约20人 | ||
托福、雅思高端英语培训项目 | 邀请校外专业培训机构进校开展免费辅导培训 | 约150人 | ||
优秀学长二次授课项目 | 邀请高年级优秀学长免费专业课辅导授课 | 无限制 | ||
“红烛暖心”专业教师辅导项目 | 邀请校内专业教师开展高数、英语免费辅导授课 | 无限制 | ||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 每年约112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每年约3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200元/人 | 每年约1550人 | ||
国家助学贷款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园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人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人 | 无限制 |
本科新生补助 | 500元/人左右,以生活用品等形式发放 | 当年新生的2% | ||
校内奖学金 | 校综合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10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三等300元/人 | 26%(一等1.5%,二等3%,三等21.5%)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每年:400-2500元/人 | 无限制 | ||
单项奖学金 | 每年:100元/人 | 无限制 | ||
“自强之星”奖学金 | 每年:2000元/人 | 约10人 |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奖学金 | 每年:5000元/人 | 参加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不含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项目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
教育建设基金奖学金 | 每年:3000元/人 | 1人 | ||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 | 每年:10000元/人 | 1人 | ||
爱迪特奖学金 | 每年:2000元/人 | 每年约40人 | ||
无偿献血爱心奖学金 | 每年:500元/人 | 每年约4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00元/人;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人 | 约3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当学年学费额度,减免2000—6000元/人不等 | 根据当学年学生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人数的1‰ | ||
寒冬送暖 | 400元/人左右,以御寒物资等形式发放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 | ||
温暖回家路 | 100—5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 | ||
春、秋季就业补贴 | 400元/人 | 春、秋季就业补贴分别覆盖大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25% | ||
校友助学金 | 每年:1000元/人 | 约9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