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9 04:14:5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在贵州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24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03分。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在安徽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4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2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254/111689 | 理科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15/58878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1/21335 | 文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4/174966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3/85344 | 文科 | |
内蒙古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5/-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0/25087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25/146212 | 文科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2/-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5/- | 文科 |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327/549217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高职3+2贯通培养 | 467/248436 | 综合 |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334/536947 | 综合 |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校企合作 | 316/566936 | 综合 |
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专业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四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护理、旅游管理类相关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山东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段填报,分段录取;学校所有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市、自治区),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若录取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仍不满时再录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公布。
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为3档,一档23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3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生活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 以在校生中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 |
餐费补助 | 按月支出,每月100元,一学年不超过1000元 | 以在校生中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 | ||
重点保障人群过冬补助 | 500元 | 以在校生中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 | ||
校内奖学金 | 院级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 不超过在校生的10% | |
培优奖励 | 100-20000元 | 以在校生中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5-2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以在校生中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8000元 | 以在校生中符合以上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