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0 01:39:56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在河北专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96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77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在贵州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62分,文科录取分数线46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54/-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7/-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00/100397 | 理科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62/44109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3/2233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7/14515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2/143206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65/49583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7/24746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8/102351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6/239941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7/112756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7/142388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6/57355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0/35116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1/35240 | 文科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08/-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37/- | 文科 |
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含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 750 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12人9.6万元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3%,约370人185万元 | ||
国家助学金 | 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每生每年2000-4000元,分为2-3档,原则上人均不低于3300元/年,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3%-15%(特别困难40%;比较困难20%,一般困难4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 每生每年7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上级审核通过的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 1.学生本人突患严重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用较高,家庭承担困难的。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参考自付医药费金额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500至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500至3000元;2.学生父母一方突患重病,失去工作或经济来源,影响学生完成学业。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参考自付医药费金额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500至1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标准500至2000元;3.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无法保障的;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000元;4.学生家庭突遇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海啸、干旱、疫情等)的影响,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通过个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者参考财产损失金额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500至1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500至2000元;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 无限制 |
低温补助 | 给予有需要的特殊困难学生购买御寒物资补助:100元/生 | 无限制 | ||
寒假探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补助 | 慰问品每人不超过500元 | 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5%不超过5.5万元 | ||
校内奖学金 | 一般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 12%(一等2%,二等6%,三等12%) | |
专项奖学金 | 第二课堂竞赛奖学金(根据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不同级别比赛确定奖励,从100元-30000元,详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及指导老师参加第二课堂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 无限制 | ||
技能大赛奖学金(根据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不同级别比赛确定奖励,从200元-30000元,详见《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20.3元,每月不超812元;临时岗位:每小时20.3元,每月不超609元;假期岗位:每小时20.3元,每日工作时长不超5小时。 | 约280个岗位,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助力成长资助 | 广东省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 | 一次性资助10000元 |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开展,每年1人,资助1万 | |
线上学习流量资助 | 根据疫情需要,线上学习补助:特殊困难学生100元/人,困难和一般困难学生5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