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0 01:47:5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在贵州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27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24分。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在四川专科批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99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160/118095 | 理科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160/76386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5/200797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4/111470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9/192286 | 文科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5/119692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366/476142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高职3+2贯通培养 | 462/259879 | 综合 |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367/473182 | 综合 |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校企合作 | 331/540936 | 综合 |
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校外语公共教学为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按照下达招生计划的男女比例执行;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提前批(定向培养军士专业)、专科批。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1.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根据该省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不提科目要求。
2.对未高考改革的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美术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考生均需参加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专科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分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5.定向培养军士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条件相同时以考生位次在前者择优录取。其它事宜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定向培养军士生需按规定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
6.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三、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为:3档,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资助金额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5%(一等2%,二等4%,三等9%) | |
白博恩奖学金 | 每年每人1000元 | 15%(一等2%,二等4%,三等9%)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87-748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7元 | 约280个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