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0 02:20:4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在重庆专科批物理类录取分数线366分;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在安徽专科批理科录取分数线408分;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在广西专科批理科录取分数线340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往下看吧。
2023各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安徽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8/189437 | 200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2/94586 | 200 | ||
湖北 | 物理类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3/161475 | 200 | -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湖北 | 历史类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1/91610 | 200 | -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重庆 | 物理类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6/102696 | 180 | ||
重庆 | 历史类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7/58220 | 180 | ||
广西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0/157510 | 180 | ||
广西 | 文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2/78503 | 180 | ||
海南 | 综合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55/46387 | 250 | -1 | 不限 |
四川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7/233846 | 150 | ||
四川 | 文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0/108862 | 150 | ||
贵州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6/157909 | 180 | ||
贵州 | 文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0/76297 | 180 | ||
云南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4/117269 | 200 | ||
云南 | 文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2/74697 | 200 | ||
新疆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8/- | 140 | ||
新疆 | 文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0/- | 140 |
二、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 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报考我校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 专业确定办法:
(1)重庆市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2)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3)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4)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5)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 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情况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五官端正,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2)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65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用工仅招收男生。
三、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 | 在校生约30%(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无限制 |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每年: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 | 无限制 |
临时性补助 | 视情况而定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 | 200-500元 | 约占困难学生的10% | ||
校内奖学金 | 院级奖学金 | 每年:特等3000元;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占大二、大三全体参评学生的18.5%(特等5‰,一等2%,二等6%,三等10%) | |
专业技能赛奖励 | 50-3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600元; | 约250个固定岗位,临时岗根据需要设定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
学费减免 | 每年:一档全免学费;二档5000元;三档3000元 | 全免无限制,二档为在校生的3‰,三档为5‰ | ||
新生圆梦助学计划 | 全额资助大一学年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人。 | 无限制 | ||
社会奖助学金 | 社会奖助学金 | 500-2000元/人,每学期或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发放。 | 根据校企合作单位协议而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