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技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2 03:00:4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珠海科技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珠海科技学院在浙江平行录取一段录取分数线523分;珠海科技学院在山东普通类一段录取分数线471分;珠海科技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录取分数线446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珠海科技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1/38122 | 448 | -2 | 物理必选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6/39075 | 448 | -1 | 不限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71/239186 | 443 |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6/173637 | 439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2/69119 | 430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国际班 | 448/58117 | 430 | ||
重庆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5/73362 | 406 | ||
重庆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0/25131 | 407 | ||
四川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9/157959 | 433 | ||
四川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1/46854 | 458 |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43/62758 | 287 |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78/16289 | 341 | ||
江苏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5/151397 | 448 | -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江苏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9/51298 | 474 | -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23/137156 | 488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8/140988 | 427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7/43165 | 440 | ||
福建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5/77902 | 431 | 3547(W600) | 首选物理,再选生物 |
福建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0/81212 | 431 | 3547(W50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福建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7/83256 | 431 | 3547(W999)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福建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3/23923 | 453 | 3547(L999)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二、珠海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为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综合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综合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综合分排序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三条 本校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四条 在实行专业组录取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