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2 04:20:11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山西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1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23分。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安徽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82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1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13/95483 | 理科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81/38302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6/31000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2/16017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9/24602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4/13591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8/136236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9/46611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8/252677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3/154318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2/6239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0/67539 | 文科 |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6/184766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0/103950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2/216275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8/118454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6/108688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5/35775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0/-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3/- | 文科 |
二、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如考生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三、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天津市共奖励8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索源助学金 | 1500元 | 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及市教委下达的国家助学金人数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西部助学金 | 2000元 | 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及市教委下达的国家助学金人数 |
红十字会慰问 | 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
冬季困难补助 | 300元 | 100人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单项200元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5%,单项5%)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少数民族学生进步奖学金 | 每年1000元 | 无限制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100-500元 | 优秀学生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一个;优秀毕业生2%;先进班集体10%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岗位种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 | ||
学费减免 | 应缴学费的50%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