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业大学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3 02:00:51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苏州职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苏州职业大学在新疆专科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283分;苏州职业大学在重庆专科批普通类物理类录取分数线376分;苏州职业大学在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412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3/- | 理科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2/- | 文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39/83395 | 理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412/28688 | 文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4/109225 | 理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9/70850 | 文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8/137624 | 理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71/45310 | 文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0/204097 | 理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57/77874 | 文科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6/99430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5/47830 | 历史类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3/146022 | 理科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8/56144 | 文科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0/14497 | 理科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9/13222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454/280731 | 综合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5/169026 | 理科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32/55675 | 文科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489/173650 | 综合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二段 | 普通类 | 487/176251 | 综合 |
二、苏州职业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录取原则。
1.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2.体育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外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要求,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普通类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苏州职业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苏州市职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补贴 | 15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0-5000元/人 | 无限制 |
专项困难补助 | 200-5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单项奖学金500元 | 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校生数的2%; | |
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校生数的4%; | ||||
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校生数的6%; | ||||
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校生数的15%; | ||||
学校助学金 | 1000元 | 无限制 | ||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 500-2000元 | 根据各企业实际设立而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0个工时,约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350-5300元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实践创新奖励 | 200-15000元 | 无限制 | |
国际交流奖学金 | (一)学年交换奖学金:亚洲区域内1.5万元/人·次,亚洲区域外3万元/人·次,适用出国(境)外交流学习1个学年及以上的学生;(二)学期课程奖学金:亚洲区域内1万元/人·次,亚洲区域外2万元/人·次,适用出国(境)外交流学习1个学期(3-6个月)的学生;(三)短期访学奖学金:亚洲区域内0.5万元/人·次,亚洲区域外1万元/人·次,适用出国(境)外参加短期(3个月内)课程学习、海外实习、学术交流、技能竞赛、文化交流等学生。 | 学生占比1% | ||
发展型资助 | 每证200元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