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5 02:47:1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44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57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8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3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61/7149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44/18666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4/2079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8/5830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8/11705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7/30015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7/10008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3/27207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6/17437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7/50440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4/68771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7/20676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5/11697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3/36754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4/14607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8/38017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22/80940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4/21690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37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400/- | 文科 |
二、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二条 学院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1、按“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为平行志愿投档单位的省份或批次,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考生中,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并参照同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需进行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调剂,且只能在同一投档单位内调剂。
投档成绩相同时,原则上遵循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同分考生投档排序规则。
2、按“专业(类)+院校”为平行志愿投档单位的省份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录取时,考生文化成绩(即文化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相应专业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学院遵循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先后顺序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除英语专业仅招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外, 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公共基础外语安排英语、日语教学。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文件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学院允许新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福建省求职创业补贴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 无限制 |
寒假返乡车费补助 | 一次性补助返乡或返校单程路费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校内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每学期:特等2500元;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22%(特等1%,一等3%,二等7%,三等11%) | |
文化科技创新奖学金 | 100-6000元 | 无限制 | ||
考研奖励 | 1000-5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奖学金 | 10000-200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6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约3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