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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5 02:56:1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疆专科批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285分;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在青海专科批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318分;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在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359分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科类
新疆2023专科批普通类241/-理科
新疆2023专科批普通类285/-文科
宁夏2023专科批普通类249/41240理科
宁夏2023专科批普通类403/12210文科
青海2023专科批普通类262/26923理科
青海2023专科批普通类318/12635文科
甘肃2023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298/101067理科
甘肃2023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359/45036文科
贵州2023专科批普通类290/194296理科
贵州2023专科批普通类347/106936文科
四川2023专科批普通类367/247463理科
四川2023专科批普通类332/175886文科
江西2023专科批普通类365/75582理科
江西2023专科批普通类365/51513文科
黑龙江2023专科批A段普通类269/90841理科
黑龙江2023专科批A段普通类314/31562文科
辽宁2023专科批普通类354/114021物理类
辽宁2023专科批普通类271/49752历史类

二、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2.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按照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资助人数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按照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资助人数执行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照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资助人数执行,不少于在校生总数20%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实际入伍人数及退役复学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按照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资助人数执行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无限制,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0%
勤工助学每小时12元,每月一般不超过40小时根据学校情况酌情设置,一般不少于100个
学费减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无限制,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助力成长资助创新创业资助初创企业2000元/个;                             无限制
专升本(自考)资助1000元/人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中职衔接自考专科”项目专项奖学金,根据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分配名额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3000元/人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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