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5 03:05:2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12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19分。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47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2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46/7967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20/26139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9/2419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7/6941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4/13177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41111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9/12467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2/45161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18987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6/69718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2/84552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9/31291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7/15144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8/56144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7/167080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0/51657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391/96576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5/29605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34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384/- | 文科 |
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普通类录取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若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将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录取根据各省2023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福建省外各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我校在福建省艺术类招考中安排在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美术类、编导类)录取,投档录取模式按照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将按照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降分录取政策,进行申请降分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三、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省里分配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省里分配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特别困难)4500元;二等(困难)2800元; | 在校生约20%(一等约5%;二等约15%,具体根据当年全省在“福建助学APP”上的切线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根据当年的具体规定发放补助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实际入伍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助学基金) | 一次性发放500元/人,一年发放一次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奖学金 | 1.校长特别奖学金:每人 10000元/学年;2.一等奖学金:每人 3000元/学年;3.二等奖学金:每人 2000元/学年;4.三等奖学金:每人 1000元/学年;5.专业学习优秀奖学金:每人500 元/学年。 | 1.校长特别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 10 人;2.一等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 1%(含 1%);3.二等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 2%(含 2%);4.三等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 3%(含 3%);5.专业学习优秀奖学金,根据同年段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常规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 15%(含 15%),精英班、实验班、创新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 25%(含 25%)。 | |
外语专业学习奖学金 | 1000——2000元不等 | 1.通过专业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四级者,按本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 10%;2.通过专业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八级者无限制; | ||
英语学习奖学金 | 500——1000元不等 | 根据实际发文确定 | ||
新生入学奖学金 | 5000-300000元不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考研奖学金 | 10000——12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 | 300——2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体育竞赛奖学金 | 1000——2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文化艺术竞赛奖学金 | 1000——2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个人奖学金 | 2000元/人 | 10人 | ||
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 | 5000元/队 | 10队 | ||
境外学习交流奖学金 | 1.海外高校交换生项目奖学金:每人0.3万人民币;2.海外高校本科项目奖学金:每人1.5万人民币;3.海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每人3万人民币;4.海外顶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每人10万人民币。 | 1.海外高校交换生项目奖学金:不超过当学年申请人数的30%且总数不超过6人;2.海外高校本科项目奖学金:不超过当年选派总人数的50%;3.海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不超过当学年申请总人数的50%;4.海外顶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2人。 | ||
学科竞赛奖励 | 1000-5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励 | 500元/篇 | 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评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按不同岗位及工作量实际发放;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项目型岗位:根据实际项目经费及完成情况发放;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学费减免 | 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