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5 03:17:2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4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78分。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在贵州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12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21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2/-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4/1857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5/4242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77/6228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45/18344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2/9168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1/18357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9/13225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9/32293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2/59594 | 物理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7/8971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6/18673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6/13093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3/35470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4/148063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8/39925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11/8457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35/20228 | 文科 |
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七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填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第十条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一条 除以上要求外,同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没有提供体检信息的考生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四章 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政策性加分。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在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根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每年约11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21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8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突发困难学生(1)学生本人身患重大疾病或突发重大事故,一次性补助3000-5000元。(2)遭遇重大地质、自然灾害,家庭损失惨重,一次性补助1000-3000元。2.寒假返乡路费不足,根据学生返乡路程情况,一次性补助200-500元。3.生活临时困难,根据学生实际生活情况,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4.其他需要学校提供紧急救助的情况,一次性补助1000-3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28%(一等3%,二等10%,三等15%) | |
培优奖学金 | (1)学习优秀奖学金,每人300元/学年。(2)社会工作奖学金,每人300元/学年。(3)创新奖学金,(奖金由相关部门按文件规定发放)。(4)文体奖学金,(奖金由相关部门按文件规定发放)。 | (1)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5%。(2)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3%。(3)创新奖学金,无限制。(4)文体奖学金,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7.5元 | 约2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50%—100%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