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5 04:42:19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长江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长江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长江职业学院在重庆专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10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97分。长江职业学院在江西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92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84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2/-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2/-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53/4083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1/23122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228/115071 | 理科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282/67249 | 文科 | |
云南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8/152681 | 理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9/155262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52/57438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0/222481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7/95859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0/17429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1/85473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2/32161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4/32670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4/24820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2/125109 | 文科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51/-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3/- | 文科 |
二、长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电子档案的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平行志愿投档的,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再根据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后续专业志愿排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投档的,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根据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到相应专业。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该类别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后,仍没有被录取的低分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护理、学前教育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以下专业志愿的考生: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三、长江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长江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人均14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0—7000元,一学年不超过7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800元 | 无限制 | |
自强自立奖 | 1000-2000元 | 无限制 | ||
道德风尚奖 | 1000-2000元 | 无限制 | ||
特长之星奖 | 1000-2000元 | 无限制 | ||
创新之星奖 | 1000-2000元 | 无限制 | ||
社会实践奖 | 1000-2000元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干部贡献奖 | 1000-2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6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约200个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