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1:42:2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三明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三明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三明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2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99分。三明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93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24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8/-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7/1793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4/5267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94/52900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49/17159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1/8368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0/24134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9/13225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7/33787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3/7669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4/18822 | 文科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5/8349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9/21143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6/73886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8/18929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11/8457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27/22574 | 文科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38/120355 | 综合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81/212902 | 综合 |
二、三明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七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分相同时,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同分的,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及播音主持类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成绩)和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采用以下录取原则: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同分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单科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三明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三明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由省教育厅确定最终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由省教育厅确定最终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 二等2800元 | 特别困难学生原则上按5%左右评定,困难学生原则上按15%左右评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人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 | 无限制 |
学校奖学金、奖励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 | 一等奖学金奖励人数占各二级学院总人数的2.5%,二等奖学金奖励人数占各二级学院总人数的7.5% | |
学生考研奖励金 | 根据录取学校情况活动奖励金1000-2000元 | |||
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 根据获奖情况活动获得奖励金80-8000元 | |||
勤工助学 | 15元/小时 | 约56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以4800元/年为基数,一等全免;二等减免二分之一;三等减免三分之一;四等减免四分之一;五等减免五分之一。 | 一般不超过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10% | ||
学费缓缴 | 不超过本学年学费 | 依据每年各学院申请的具体人数 | ||
星级义工 | 约10万元 | 择优奖励 | ||
社会资助 |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协议确定资助金额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原则上不与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同时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