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1:59:31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在宁夏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18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91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在陕西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69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3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应用型本科 | 277/- | 理科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6/-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86/45366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1/23122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255/111534 | 理科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21/57039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9/112768 | 理科 |
二、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7、往届生录取按照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加分提档。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政策文件中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院将按照相应政策文件中的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文理科各专业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含25分)。
9、单独招生考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10、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11、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
1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2)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3)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4)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5)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6)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本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专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3%,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生均3300,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本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8%,专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30.8%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全区奖励10000名,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 生均2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全区资助50000名,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 ||
高校伙食补助 | 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月20元,每年10个月进行补助,高校按相同标准配套补贴 | 无限制 | ||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预科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高于本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 约4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 | ||||
校责险、实习险 | 生均35元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金额根据学生实际学费金额而定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