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3:09:3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福建农林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福建农林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福建农林大学在陕西本科一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49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99分。福建农林大学在贵州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3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2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11/-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59/-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437/3252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14/42742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495/6399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76/10073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34/15326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49/58404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99/11626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93/3275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5/70225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1/5204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8/15493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1/49850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预科班 | 473/53840 | 物理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3/12389 | 历史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6/54469 | 物理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66/88446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62/93317 | 综合 |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83/207851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07/153180 | 综合 |
二、福建农林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档)。
第七条 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八条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范围内,凡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择优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内蒙古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各省2023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九条 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按相关省份规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如仍同分的,再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闽台合作专业录取时也按此规则执行。
三、福建农林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福建农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档4500元;二档28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享受一档助学金;困难,享受二档助学金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实际人数确定 | ||
政府资助 | 福建省求职创业补贴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生活补贴、路费补助、生活用品补助等)给予资助 | 根据每年入学新生数确定 | |
临时困难补助 | 依据实际困难情况不等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一次性奖励 | 普通班:3%、7%、15%生科基地班:5%、10%、15%创新班:5%、15%、20% | |
严家显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每年评选20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根据各岗位的劳动时间、劳动性质、劳动强度,结合当月考核情况,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5元人民币;项目型岗位:以计件报酬的方式,按工作任务难易程度、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等综合情况,由岗位公布单位确定并公布酬金金额。 | |||
学费减免 | 全额减免学费或减免50%学费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社会奖助学金 | 依据捐赠协议,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资助金额不等 | 依据捐赠协议确定名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