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3:21:58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九江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九江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九江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56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70分。九江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1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9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0/-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7/1793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6/5077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37/14821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12/4298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12/429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9/24665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8/15925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5/35268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6/62682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0/17521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6/9049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5/22611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7/9379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9/26663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2/60971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7/17229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06/8782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36/19961 | 文科 |
二、九江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及确定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严格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高考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高考成绩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不作要求。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分考生,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顺序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如未提供同分位次,先按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进行排序,如三门总分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地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地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地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分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后,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外语、数学、语文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三、九江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九江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每年约1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三个档次,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 | 约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400-1200元/人 | 无限制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0-6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200元 | 获奖比例根据每年奖学金金额做适当调整 | |
叔子爱莲奖学金 | 2000-3000元/人 | 15-30名 | ||
新华优秀大学生奖 | 3000元 | 50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3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2000—6000/人 | 无限制 | ||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1000元/人 | 无限制 |